為進一步凈化全縣道路交通環境,有效震懾酒后駕駛行為人,堅決預防和遏制春季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春運后期全縣交通安全、平穩有序,2月16日12時40分至13時40分,玉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科學研判,精心組織,突出整治重點,集中全隊優勢警力,開展了“2·16”酒駕集中整治突擊行動,取得了良好成效。據統計,共出動警力65人次,取締非法載客三輪車5輛,查處酒后駕駛11起,涉牌涉證違法行為9起,未年檢車8輛,無證駕駛4起,其它交通違法行為23起。
一是持續宣傳,氛圍濃厚。該大隊將嚴禁“酒駕”作為春運交通安全宣傳的重點,持續保持宣傳力度,通過《今日玉山》報、縣電視臺、廣播電臺等傳統媒體以及《玉山之窗》網絡、微博、微信、玉山交警微信公眾號等新興媒介不間斷宣傳酒駕的危害和法律的規定,營造全社會共同抵制酒駕的氛圍。突擊行動中,大隊邀請了2名媒體記者隨警作戰,法宣股3名人員全程跟隨一線民警,集中宣傳報道酒駕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戰況,及時曝光了2起酒駕和1起按規定安裝號牌典型案例,全面、真實、深入的反映查處酒駕現場工作情況和堅定決心,引起廣大群眾的足夠重視,積極爭取廣大群眾對整治酒駕行動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認真研判,科學布警。該大隊充分運用交通管理信息系統,組織專人加強對酒駕查處數據進行分析,查找酒駕高發區域、時段、路段、人群和車型,突出整治重點,實現精確打擊。科學安排勤務,機動靈活布設檢查執勤點,在縣城人民大道與武安路、玉清大道與津門路、博士大道與新建路、博士大道與玉紫路等四個交叉路口和皇朝國際大酒店路口設置了5個固定卡點,各卡點反光錐筒、執勤點提示牌等提示警示標志擺放齊全,民警現場規范查處涉嫌酒駕違法行為人,每個卡點由至少4名民警、6名協警參戰。
三是強化管控,消除僥幸。值勤民警除加強對城區5個固定卡點進行嚴密布控外,大隊還成立了3支查處酒駕執法小分隊,其中1支小分隊在三清山玉紫旅游公路雙明路段設立臨時執勤點,1支小分隊依托320國道白云省際交警執勤服務點,1支小分隊在縣城其他支線道路、城郊結合部道路上不定點流動巡邏設卡,對涉嫌酒駕車輛進行流動抽查和檢查,切實加大對酒后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形成嚴管重罰的強大高壓態勢,有效預防涉嫌酒駕車輛逃避固定卡點檢查事件的發生,徹底消除少數駕駛人酒駕僥幸行為的發生。
四是裝備齊全,規范執法。上路執勤的民警全部按規定配戴執法記錄儀、對講機,攜帶數碼相機、酒精測試棒,嚴格實行查處酒駕現場宣讀、報告制度,對當事人實施酒精含量測試后,民警應當場向當事人宣讀檢驗結果,并使用執法記錄儀記錄宣讀過程和檢測結果,現場報告大隊違法處理組,做到現場“即測、即讀、即報”。每個卡點都有一名大隊領導帶隊,現場指揮督導落實各項工作措施,以拉網式的檢查模式對過往每一輛車進行檢查,檢查中對聞到有酒氣味的駕駛人用手持酒精測試棒進行酒精預檢測,對經檢測涉嫌酒后駕駛的駕駛人,一律帶回大隊違法處理大廳,由違法處理組民警進行進一步調查取證處理。
一是持續宣傳,氛圍濃厚。該大隊將嚴禁“酒駕”作為春運交通安全宣傳的重點,持續保持宣傳力度,通過《今日玉山》報、縣電視臺、廣播電臺等傳統媒體以及《玉山之窗》網絡、微博、微信、玉山交警微信公眾號等新興媒介不間斷宣傳酒駕的危害和法律的規定,營造全社會共同抵制酒駕的氛圍。突擊行動中,大隊邀請了2名媒體記者隨警作戰,法宣股3名人員全程跟隨一線民警,集中宣傳報道酒駕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戰況,及時曝光了2起酒駕和1起按規定安裝號牌典型案例,全面、真實、深入的反映查處酒駕現場工作情況和堅定決心,引起廣大群眾的足夠重視,積極爭取廣大群眾對整治酒駕行動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認真研判,科學布警。該大隊充分運用交通管理信息系統,組織專人加強對酒駕查處數據進行分析,查找酒駕高發區域、時段、路段、人群和車型,突出整治重點,實現精確打擊。科學安排勤務,機動靈活布設檢查執勤點,在縣城人民大道與武安路、玉清大道與津門路、博士大道與新建路、博士大道與玉紫路等四個交叉路口和皇朝國際大酒店路口設置了5個固定卡點,各卡點反光錐筒、執勤點提示牌等提示警示標志擺放齊全,民警現場規范查處涉嫌酒駕違法行為人,每個卡點由至少4名民警、6名協警參戰。
三是強化管控,消除僥幸。值勤民警除加強對城區5個固定卡點進行嚴密布控外,大隊還成立了3支查處酒駕執法小分隊,其中1支小分隊在三清山玉紫旅游公路雙明路段設立臨時執勤點,1支小分隊依托320國道白云省際交警執勤服務點,1支小分隊在縣城其他支線道路、城郊結合部道路上不定點流動巡邏設卡,對涉嫌酒駕車輛進行流動抽查和檢查,切實加大對酒后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形成嚴管重罰的強大高壓態勢,有效預防涉嫌酒駕車輛逃避固定卡點檢查事件的發生,徹底消除少數駕駛人酒駕僥幸行為的發生。
四是裝備齊全,規范執法。上路執勤的民警全部按規定配戴執法記錄儀、對講機,攜帶數碼相機、酒精測試棒,嚴格實行查處酒駕現場宣讀、報告制度,對當事人實施酒精含量測試后,民警應當場向當事人宣讀檢驗結果,并使用執法記錄儀記錄宣讀過程和檢測結果,現場報告大隊違法處理組,做到現場“即測、即讀、即報”。每個卡點都有一名大隊領導帶隊,現場指揮督導落實各項工作措施,以拉網式的檢查模式對過往每一輛車進行檢查,檢查中對聞到有酒氣味的駕駛人用手持酒精測試棒進行酒精預檢測,對經檢測涉嫌酒后駕駛的駕駛人,一律帶回大隊違法處理大廳,由違法處理組民警進行進一步調查取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