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家住東臺市頭灶鎮的施某(男,28歲)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東臺市警方依法取保候審,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元月29日傍晚6時30分,施某酒后駕駛蘇JZG31*小型轎車沿東臺市頭灶鎮韓文村南北水泥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老村部門前路段時,由于酒后大腦失控,而釀發交通事故。東臺市頭灶交警中隊民警在處理該起交通事故時,發現施某滿嘴酒氣,遂對其抽血送檢。經鹽城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測,施某血液乙醇含量為92mg/100ml毫克,涉嫌危險駕駛罪。施某醉酒后竟然駕車上路行駛,嚴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警方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已被取保候審。
元月29日傍晚6時30分,施某酒后駕駛蘇JZG31*小型轎車沿東臺市頭灶鎮韓文村南北水泥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老村部門前路段時,由于酒后大腦失控,而釀發交通事故。東臺市頭灶交警中隊民警在處理該起交通事故時,發現施某滿嘴酒氣,遂對其抽血送檢。經鹽城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檢測,施某血液乙醇含量為92mg/100ml毫克,涉嫌危險駕駛罪。施某醉酒后竟然駕車上路行駛,嚴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警方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已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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