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覺交納黨費的境界和覺悟

來源: 2017-02-27 16:09:41

 

2月6日,山東省鋼鐵集團有限公司萊鋼黨委組織部接到一張兩萬元的匯款單,簽名為“中共黨員、萊鋼集團退休職工”,附言:“特殊黨費……”5年前,組織部孟憲斌科長也經手過一個署名為“中共黨員”的兩萬元匯款,他清晰地記得附言欄寫著:“黨的生日即到,這是我的黨費。”經過努力,萊鋼黨委組織部確認這兩張匯款單都來自吳老。但吳老堅決不接受采訪,不透露真實姓名,“我就是個中共黨員。”

吳老主動交納的特殊黨費,還不止這些。這些錢對于祖國的建設不過是杯水車薪,但吳老交納特殊黨費的行為,展現了他牢記“中共黨員”身份的黨性,標注出了一名共產黨員應有的境界和覺悟。(《中國紀檢監察報》2月27日)

按照黨章規定,黨員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作為合格黨員的前提,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黨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長期以來,部分黨員把“交黨費”當成了不以為然的“小事”,時常延誤。但不交黨費所折射出的行為真的是小事嗎?

黨費承載著黨員對黨的忠誠。革命戰爭年代,即使那時條件異常艱苦,但生活再困難的黨員,哪怕拎上幾個雞蛋,也要盡自己的綿薄之力,也要將黨員的責任與義務做到。當國家遇到不可抗力的特殊事件時,比如:地震、洪災,總有黨員干部踏上搶險救災的道路,團結一心、眾志成城,救國家于危難之際,交上辛苦積攢的“特別黨費”。這些都是我們共產黨的優良傳統與美德,不僅是黨組織正常運轉的物質保障,更體現了一個政黨的凝聚力、向心力。改革開放后,中國經濟飛速發展,物質生活極大改善,日新月異,但無論日子好到哪種程度,都不該忘記這份初心與本真,忘記共產黨員該有的責任與擔當。

古語有云:“不以惡小為而之”,交黨費在某種程度上確實是“小事”,但“這個”小事不小,大有可為。黨員交黨費,不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形式,而是作為警鐘長鳴時刻警醒著我們,“我是一名共產黨員!”在其位、謀其政、就該盡其責,既然作為黨員干部,就應該“在黨愛黨、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將習近平總書記對廣大黨員干部飽含深意的要求,落到實處,記在心中,使其變成一種習慣與自覺。一個共產黨員應該自覺、按時、足額交納黨費,如果連黨組織的這點要求都不能做到,豈是心中有黨的表現?

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偶爾忘記交黨費,或許不是什么大問題。但事物的發展都是從量變到質變,從不經意的“小事”開始的,這是自然界賴以生存的規律與法則。試想,作為一個共產黨員,總是把黨費看似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長此以往,他的黨性意識、政治意識、規矩意識、紀律意識等,是不是很容易忘卻?古人云:“禍患常積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當黨紀國法在其心中慢慢淡忘的時候,他對黨組織的忠誠度、敬畏感、使命感,豈有不忘之理?

古人云:“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歷史從無虛無,往來成古今,時間是最好的證明。不交黨費或者忘記交黨費,就是忘記了自己入黨時所立下的誓言與承諾,恐怕就要為更大的錯誤撕開了心靈深處脆弱的口子,為以后出現作風問題,違規違紀、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找到了合適的“說辭”。

心中有黨,做一個合格的黨員干部,要從自覺交黨費開始,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點一滴、一舉一動來詮釋自己對黨的忠誠與熱愛,這是一個共產黨員應有的黨性和覺悟。(王繼川)

 

相關關鍵詞: 黨費 覺悟 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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