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準識別貧困戶。江西省吉安縣按照扶貧對象動態管理要求,對全縣貧困人口建檔立卡情況全面排查,對因病、因災家庭陷入貧困且符合條件而未建檔立卡的“漏評戶”,堅決按程序納入扶貧對象;對建檔立卡中存在的“五類人員”的“錯評戶”,堅決予以刪除。通過動態調整,確保扶貧對象更精準。二是提高特殊貧困戶救助水平。該縣為進一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在落實現有農村低保和五保政策的基礎上,由縣財政再按每人每月30元的標準,提高建檔立卡貧困戶中低保對象和五保對象的救助水平。三是對貧困戶實施健康扶貧。該縣財政出資為貧困人口統一購買人均100元的大病醫療商業附加保險,向貧困戶頒發健康扶貧證。在貧困戶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后的剩余醫藥費部分,大病醫療商業附加險新農合目錄內報銷比例為90%,目錄外醫藥費報銷比例為80%。加上民政救助“四次”報銷后,貧困戶個人醫療負擔約為6.5%,進一步筑牢貧困群眾因病返貧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