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東臺市五烈交警中隊民警在轄區卡口執勤時,查獲一起吸毒后駕駛逾期未年檢、32起交通違法未處理的轎車上路行駛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天下午,東臺市五烈交警中隊民警在204國道進行巡邏,3時許,發現一輛過往的小汽車牌照模糊不清,遂將其攔下檢查。民警要求駕駛員提供駕駛證和行駛證,駕車人以種種理由搪塞。民警當即進入公安網對蘇JYR26*小轎車進行查詢,發現該車車主為馮某某,駕駛人為馮登祥兒子馮某。該車逾期未年檢,有32起交通違法未處理。同時,民警在該小轎車駕駛室內查獲冰壺一只,馮某有毒駕嫌疑。民警立即將馮某(男,27歲,東臺市五烈鎮唐介村人)移交五烈派出所處理。經尿檢,結果呈陽性,馮某屬于毒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民警將該車暫扣,責令車主繳納罰款對該車進行年檢。并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七條第六款的規定,馮某吸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其駕駛證將被公安部門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