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6日,廣西貴港市港北區人民法院通過向港北區地方稅務局詢價的方式確定一宗房產的拍賣保留價,這是該院首次以詢價方式確定拍賣保留價。
周某因生意周轉需要向邱某借款50萬元,后因逾期不還被訴至法院。經一、二審,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令邱某償還本金50萬元及相應利息,并負擔受理費。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裁定拍賣周某名下的一套房產。在雙方當事人協商不一致的情況下,港北法院依照網絡司法拍賣的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拍賣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網絡司法拍賣操作流程的規定(試行)》,向稅務部門詢價,得知該房產的交易評估價格為53萬元,該院組成合議庭,綜合該院近三年來處置同一地段的房產成交價格,確定以53萬元作為該房產的拍賣保留價。
自全區法院“百日清案”活動開展以來,港北法院積極探索多種方式確定拍賣保留價,注重效率與實用性,以加快推進財產處置進度。為此,港北法院積極和稅務部門溝通協調,形成合作意向。在當事人就拍賣保留價協商不成,或者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情況下,該院直接向稅務部門發函詢價,通過稅務部門的智能價格系統得出標的物的交易評估價格總額,以此確定拍賣保留價,實現科學、高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