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檢察機關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的監督,近日,商南縣檢察院緊緊圍繞中央關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要求,采取三項措施,積極探索對公安派出所偵查活動監督的方法和途徑,促進公安機關依法規范嚴格文明執法,切實維護司法公正。
一是建立定期巡查監督機制。該院偵查監督部門指派專門檢察人員采取實地走訪與書面審查相結合的方式,定期到轄區各派出所調閱刑事案件或者治安處罰案件卷宗,審查是否存在以罰代刑、有案不立、違法立案、違法采取強制措施等情形,必要時視情況可向公安機關發出口頭或書面糾正違法意見,實現檢察機關對公安派出所辦理刑事、行政案件的實時、動態掌控。截至目前,針對偵查活動中的違法情形書面提出糾正意見3件,提出口頭糾正意見17件,均得到采納。
二是適時提前介入偵查。該院偵查監督部門堅持“參與不干預、引導不主導、監督不越位”原則,以提前介入為切入點,對公安派出所承辦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或者認識上有爭議的案件,適時啟動提前介入程序,積極引導公安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及時收集、固定證據,提高偵查監督的及時性和效果。
三是設立駐所檢察室。該院通過在富水和城關公安派出所懸掛工作牌,設立駐所檢察室,制定工作目標和實施意見,定期與派出所內勤進行具體接洽,建立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的常態化機制,積極發揮好偵查監督在有效追訴犯罪、切實保障人權、推進規范司法、防止冤假錯案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