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電價的社會意義大過經濟利益

來源: 2017-06-01 09:09:41

 

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電價去年以來持續下調。記者30日從國家電網公司獲悉,已征收50多年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近期被取消,此舉可使我國平均每度電價降低1分1左右。按全國銷售電量計算,可節約全社會用電成本約350億元。(據5月31日新華網)

在廣大民眾的記憶里,電費似乎只有持續上漲的事兒,降價則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遭,非常新鮮的事,還是吸引到無數人的注意力。雖然降價額度并不大,平均每度電僅為1分1左右,按照降幅來看也很有限,但是降電價惠及所有民眾,對家庭和企業都有益處,其社會意義大于經濟利益。

眾所周知,電力屬于壟斷行業,國家電網享有政策賦予的定價權,對發電企業的上網電價和輸送量,均牢牢控制在手里,對下游的用電價,則采取分類區別對待,坐享剪刀差帶來的豐厚利潤。近些年來,各地電力公司每隔幾年就以成本上漲、經營虧損、利息壓力大等為由,要求上調電價,雖然也召開了價格聽證會,但都是走過場,電價上漲的指揮棒,在電力公司手里揮灑自如。

而此次電價下調的現實基礎,乃是取消了已征收50多年之久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顯然并非真正的降電價,只是取消一項附加費罷了。而且,“電價里附加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資金共有七項,其中向用戶直接征收的有六項,包括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農網還貸基金等。”這六項共占電價總額的6%左右。可見,如果把這些附加費都取消的話,電價還有很大的下調空間。

目前,電價的費用構成并未統一標準,亦缺乏公開透明性,乃是由電力公司在發改委的許可下制定。雖然每次聽證會都有市民要求公開電價成本和費用標準,但都未能成功,電力公司以各種借口拒絕公開,導致電價調整處于“暗箱操作”狀態,民眾只能被動接受漲價,毫無博弈力量。

我國電價相比美國來講,價格高出一大截,這個已經被央視論證過,也被很多企業家吐槽,此前曹德旺赴美投資的一個理由,就是因美國工業用電成本較低,可以為企業節省不少開支。電是一項基礎性資源,所有行業、家庭都離不開,低廉的電價不僅可以提高企業競爭力,還能為民眾節省開支、刺激電器消費需求。

顯然從社會整體利益考慮,應加快電力行業改革,取消所有不合理的附加費,讓民眾和企業享受到更廉價的電。同時,探索電力市場化競爭模式,優先支持新能源電力上網,促使能源供應結構更為合理,降低煤炭發電比例,以改善環境保護、節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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