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東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城區二中隊民警一天查處兩起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非營運汽車上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上午10時許,王某駕駛一輛小汽車行駛至東臺市望海路與紅蘭路交叉路口附近路段時,被執勤的交警攔下檢查。經查,王某的駕駛證已經超過有效期7天,構成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非營運汽車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開具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
當天下午16時許,楊某駕駛黑色“奇瑞牌”小汽車行駛至東臺市和平大廈附近路段時,被執勤交警檢查時發現,楊某的駕駛證已經超過有效期五個月多,構成了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非營運汽車的違法行為,其駕駛證也已經丟失,民警依法扣留了車輛。
警方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分別對駕駛證已過審驗期仍開車上路的王某和楊某罰款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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