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65年前獻血證讓八旬翁獲800元用血互助金
八旬老漢外出散步時不慎摔倒,在輸血過程中突然想起自己65年前的獻血證。家屬抱著試試看的想法找到血站,沒想到這65歲的“古董”獻血證還真享受到了相關待遇。
昨日,葫蘆島市中心血站副站長陳海新告訴記者,盡管這個獻血證是1952年的,當時對獻血行為并沒有具體相關規定,國家1998年才頒布的《獻血法》,但血站還是出于人性化關懷和對獻血行為的肯定,給予返還800元用血互助金。
才治民今年83歲,老人家住葫蘆島市內。據其家屬介紹,老人的身體還不錯,記憶力也好,就是聽力差一些。4月12日,老人外出散步時不小心摔倒,后來經檢查發現左腿胯骨發生骨折。“到醫院一檢查,必須得輸血。這時老人突然想起來還有一個獻血證,就讓子女找出來。老人說這個獻血證是他讀書時獻的血。當我們把這個獻血證找出來后一看,已是老舊不堪了,大家都懷疑這個老獻血證不好使了。后來經有關部門核實,還真起到一定作用,真讓我們全家都很開心。”
當日記者看到了這個獻血證,由于年代久遠,這張老舊的獻血證的邊角已破損,其正面圖案很新鮮醒目,上面是兩面紅旗,中間是黃色麥穗圍成的圖案,圖案里面包著個紅十字標志,正中間兩個紅色大字“光榮”上面寫著3個黑色大字:獻血證,下面落款是第582號。里面具體內容寫著:茲有“才治民”志愿獻血50cc,挽救傷病員生命,這樣偉大的階級友愛精神是值得敬佩和表揚的。除按規定發給應有物質報酬以補充保持健康外,特給此證以紀念。落款時間為1952年5月8日,并蓋著紅色大印。在鮮血光榮欄的另一側,具體內容欄中寫著才治民的姓名、年齡、性別、血型、體格檢查結果以及檢查醫生姓名和獻血數量為50cc。
葫蘆島市中心血站副站長陳海新說,老人的兒子于5月24日來到中心血站業務科,出示了這本1952年的獻血光榮證,為老人辦理報銷輸血費用相關事宜。血站工作人員根據有關規定,認真審核相關材料后,為才治民辦理了審批手續,為其返還800元的用血互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