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扶貧辦副主任歐青平24日表示,今年扶貧辦正式開展對2016年省級黨委、政府扶貧成效的考核,對各地扶貧開發成效進行第三方評估,對各省扶貧資金績效進行考評,將基本建立扶貧開發考核體系。(2月27日中國新聞網)
自2013年11月習總書記在湘南湘西考察時提出“精準扶貧”這一概念,已3年有余,在此期間,全國各地都在不斷創新精準的扶貧方式,拓寬幫助困難群眾增收致富的渠道,探索困難群眾兜底保障方式,同時也在不斷暴露扶貧不準、數據脫貧、違規使用扶貧資金等問題。此次國務院扶貧辦公布的考評辦法,勢必會倒逼一些地方轉變扶貧工作開展方式,摒棄“花拳繡腿”,進一步聚焦“精準發力”,將有效改善現階段精準扶貧工作在制度體系、資金使用、成效評價等方面的問題。
之所以說是最嚴考評,是因為引入了第三方評估的這一利器。就各地實踐來看,第三方評估因其隨機、中立和客觀,其測評結果具有極強的說服力,被各級職能部門作為科學評判工作成效的方式廣泛應用在考評中。
就方式而言,第三方評估因其中立和客觀性,通過讓旁觀者聽當事人說實話,讓全社會聽困難群眾說真話,可有效檢驗各級扶貧開發實效,倒逼扶貧開發出“實招”、出“狠招”。只有各級政府“挽起褲子,俯下身子”深入到困難群眾中去,才能真正做到提質增效,從而才能提煉出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就結果而言,第三方評估因其測評對象的隨機性,迫使各級政府需要幫助最困難、最難以脫貧的群眾實現脫貧并成功找到自我造血途徑,進一步確保各級政府“對癥下藥”和合理使用扶貧資金,同時促進了各級政府在精準扶貧中敢于“下深水”、“啃硬骨頭”。
到2020年我國要高標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關制度體系的建設是工作開展的基礎,而科學的考評體系則是檢驗工作成效不可或缺的的標準。好的制度更需要強有力的推行和監督,“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不難于聽言,而難于言之必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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