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批冤錯案件的再審改判,體現了我國司法以公正贏取人民信賴的決心(3月13日《人民日報》)習總書記在依法治國中談到:“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們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引領和規范作用。”這就要求首先必須促進社會公正,而被譽為社會公正最后一道防線的司法公正,是促進社會公正最為堅實的基礎。但是,由于長期受傳統權力本位理念以及本土文化的影響,社會轉型期的客觀現實,各類矛盾和糾紛的突發,備受爭議和詬病的司法事件讓司法進展緩慢,甚至一度滯后于社會發展。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體現了黨中央對社會公平正義的高度重視,而司法公正是社會公正的基石。
司法公正代表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決心。習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記者見面時宣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這強有力傳達了黨始終堅持一切為了人民的執政理念和價值追求。從修訂《憲法》到修訂《刑事訴訟法》;從《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到《食品安全法》;從《網絡安全管理條例》到《網絡安全法》無不彰顯出黨和國家強化司法公正的決心。
司法公正體現執政黨追求社會公平的信心。從上世紀《法官法》、《檢察官法》的頒布,確立統一司法考試,審批制度的變革到近年,張氏叔侄案、趙作海案等一批冤錯案件的再審改判,特別是聶樹斌案的再審改判,不僅還了當事人及其家人一個公道,而且傳遞了黨和國家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也體現出職能部門實事求是、勇于擔當、捍衛公正的堅定信念。
司法公正凸顯各級政府對社會長治久安的恒心。革故鼎新謀發展。加快司法發展進程,打造以司法公正為核心的公正社會,不僅需要要黨和國家高屋建瓴、提綱擎領,更要求各級政府強落實、抓保障,大興學習為先、理論與實踐結合、苦干實干之風,強化考核問責,切實讓司法公正為社會長治久安“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