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辦公室的這張電費發票,沒有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不予審計報銷。”
“這張清潔家園機械工程費不是機打稅票,數額超過1000元,沒有社區書記簽字更沒有明細詳單,不予審計報銷。”
“這零星用工的工資表,明顯是同一筆跡,也不能審計報銷。”3月25日,山東省郯城縣馬頭鎮經管站長王欽吉,在對西愛國村通過民主理財小組的上報來的賬目逐張進行審核,再次嚴把審計報銷關口。
山東省郯城縣馬頭鎮為一步規范農村財務管理,解決農村出現的集體財務不清、利益分配不公、管理不透明等問題的矛盾糾紛,相應出臺了《農村財務管理規定》和村級財務審計的有關說明,并將農村財務審計管理列入月調度工作嚴格考核。每月25日,作為固定村級民主理財日。同時,村級所有發生的賬目發票必須由理財小組進行會審會簽,除會審人員親筆簽字外,還需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最后經鎮經管站審計把關后方能報銷。為保證村級財務收支的嚴肅性和公開性實行“公開曝光”,每月3號定為鎮對村級財務公開監督檢查日,各村級必須在顯著的位置,對每月財務發生的收支賬目進行公開,全部實行“陽光操作”,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山東省郯城縣馬頭鎮經管站長王欽吉很嚴肅的說:農村財務管理涉及資金多責任大,如果管理不好“睜一眼閉一眼”就很容易出現問題,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通過這些“緊箍咒”的實施,農村干部被監督和約束之中,“電子眼”無處不在,不僅杜絕了農村干部不敢為沒法為的行為發生,而且增加了資金使用的透明度,真正還農村干部一個清白,給農民群眾一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