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稱,河南焦作原常務副市長王宏景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由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已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據記者了解,王宏景從任職到落馬不過40天時間,被稱“最短命的副市長”。(3月25日, 中國網)
據報道,王宏景作為原國家統計局局長王保安的弟弟,在王保安落馬后不久就被紀委帶走。從當選市副市長到被查落馬,王宏景任職焦作市常務副市長的時間不到40天就落馬,以致于落下“最短命副市長”的笑柄,引起了輿論熱議。筆者不禁感嘆,“短命市長”暴露“提拔漏洞”。
最短命副市長”落馬了,一方面反映出黨中央持續抓反腐倡廉的成果,另一方面卻暴露出在提拔領導干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從“最短命副市長”的腐敗事實來看,還不到40天就落馬,說明他的問題不是在副市長這個崗位上發生的。如此看來,他能夠在很短的時間內落馬,“最短命副市長”的腐敗問題是在當上副市長之前就一直存在的。說白了,不到40天就落馬,說明肯定是帶病提拔。那么,帶病提名、帶病任職的問責板子究竟該打給誰?
眾所周知,為了治理帶病提撥,國家多次出臺管理制度強調要杜絕帶病提撥,但遺憾的是帶病提撥現象卻一直存在。回顧這些年官員落馬的新聞,我們還能找到不少的“短命官員”,比如河南漯河市長的呂清海上任49天落馬;王昆山出任河北保定市委書記僅54天就被雙規;而史上“最短命”的則是原貴州長順縣政協副主席胡方瑜,從上任到落馬只有1個小時。以上“短命官員”現象頻頻出現,一次又一次地沖擊著民眾敏感的神經。
“用對一個人,激勵一大片;用錯一個人,打擊一大片。”官員“帶病提報”,無疑會污染官場的生態環境,形成“劣幣驅逐良幣”效應,壓縮德才兼備官員的晉升空間,打擊其他同志干事創業的熱情。因此,“最短命副市長”的案例,值得各級黨委及組織部門認真反思和總結。那么,如何防范和杜絕官員“帶病提拔”呢?首先,要把好任前考察關,要深入地做調查,多方求證。其次,要進行“終身追責”,強化主體責任意識。最后,要及時公布,主動接受各方監督。
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組織保證。 “最短命副市長”落馬了,但這不應該是終點。“最短命副市長”的落馬,讓人們看到了選人用上的失察失誤。試想,如果這些官員繼續“帶病”下去,會給黨和人民造成多大的損失。因此,各地各部門必須加強對 “帶病提拔”現象的治理,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在考察識別干部時千萬不要犯選擇性“失明”的錯誤,唯有嚴肅選人用人紀律、端正選人用人風氣,才能真正讓選拔晉升的大門為優秀的同志敞開,避免類似“短命市長”的鬧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