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奉新縣政府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消息引發關注。昨天下午,奉新縣人民政府通過官微發聲回應,稱將尊重法律裁決,嚴格按法律履行義務。(4月2日新京報)
奉新縣人民政府的發聲回應,相較于以前來講,確實有了很大的進步。畢竟,當地政府懂得尊重法律裁決了,知道嚴格按法律履行義務了。至于是不是真的尊法、守法,公眾不是看你如何說,而是看你怎么做。筆者希望,奉新縣政府能把所欠債務盡快還清,用實際行動挽回受損形象,別再錯失了取信于民的大好機會。
不必諱言,奉新縣政府的態度大轉變,不過是吃一塹換來的長一智罷了。由于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政府不僅背上了“老賴”罵名,而且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意味著,政府主要負責人在消費及出行等方面會受到限制。更為重要的是,政府許多工作像招商引資、基礎建設、資金周轉等,受此影響同樣無法正常開展。
事實上,政府變身為“老賴”,并非奉新縣一例。查詢最高法網站可以發現,上過“老賴”榜單的政府,從鄉級到縣級再到市級都有。有的地方,鄉鎮政府幾乎是集體上榜;有的地方,鄉鎮政府不止一次上榜。甚至有些地方政府,根本就沒拿失信名單當回事,寧愿頂著“老賴”稱號也不愿還錢、執行,長期在榜單上“霸屏”。
政府失信,法院依法將其拉入黑名單,的確是法治的進步。與此同時,我們更應該看到,把政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也不是一招靈的做法。而且,法律制裁只是一種事后補救措施,對改變政府“老賴”形象沒有多少幫助。政府公信力一旦嚴重透支,干部的形象必將跟著跌落,長此以往終會失去老百姓的支持和信任。
政府欠債不還,究其原因,一是有錢不想還,二是想還沒有錢。無論是前者或后者,上級部門和紀檢機關都應及時介入調查。看一看,有錢的是不是權力任性不作為,沒錢的有沒有濫鋪攤子亂作為;查一查,當時是哪個領導拍板的,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根據調查結果,對相關人員進行嚴厲追責。只有讓黨紀嚴于國法得以體現,才能倒逼各級政府真正敬畏權力,始終科學決策。
常言道,人無信不立,國無信不強。本該最重信譽的政府卻淪為“老賴”,可不是什么好兆頭。法院頻頻對“官賴”出重拳,這背后至少釋放了兩個信號:旨在引導各級政府講誠信,意在告誡各級政府守法律。如果哪個政府還揣著明白裝糊涂,繼續仗著權力撐腰耍無賴,不珍惜聲譽不敬畏法律,吃大虧只怕是遲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