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市太和區大薛鄉三屯村黨委書記韓志兵為了騙取國家惠農資金,2014年,他得到信息國家給夠規模符合條件的的合作社補貼資金20萬元,私下串通100戶村民加入他成立的合作社,資料造假騙取國家惠農資金20萬元,【注,韓志兵在09年成立合作社只有6戶,只是形式而已】1;這些錢只給100戶村民每戶一袋化肥,每袋100元,合計10000元,2;給其中原始6戶成員每戶買一臺農機具,每臺1500元,15000元合計,3;買小黎樹苗合計也不超過10000元,他卻說5萬元樹苗,可現場查實,4;韓志兵在自己家建冷庫報銷7萬元,這20萬元扶持資金實際都服務了韓志兵自己,合作社成員根本就不知道有這筆資金。后來有知情者舉報后村民才知道。【韓志兵在2012年在自家庭院內建的冷庫,實際就是為自己服務的】【注;三屯村全村800戶村民都載重梨樹而且是國家投資項目】
三屯村書記韓志兵,主任關忠信,副書記周永杰等班子成員集體貪腐問題;
1;村建20多個垃圾池每個實際造價2500元左右,可他們卻每個入賬10000元,【注規格;長16米,高0.8米,厚0.24米,地面只是0.10米厚的普通水泥地面,實際用料;青磚1700塊每塊造價0.25元,包括運費,合計425元,水泥最多2噸,500元。沙子300元,用工6個工時,每個200元,合記1200元】。
2;;村集體財產防護林1600多顆,市場售價25萬以上,可他們就敢8萬元賣掉,村民根本就不知情 ,買樹的人就是在2013年為關忠信發錢買選票的人。
3;村集體財產50KW變壓器一臺,在沒有村民代表的簽字和同意下,村委會幾個人就私自以7萬元低價賣掉,【安裝一臺50KW變壓器得需要20萬以上】
4;村門前建一個公測實際造價在10000元左右,可他們卻入賬3萬元。
5; 每年果樹農藥款60多萬,上屆農藥款每年在30萬。村民根本就不知道這些錢是怎么花的。
6;村財務從來沒有真正公開過,2013年至2016年總共花掉將近800萬,究竟有多少違法的事項入賬,上級政府部門根本就沒有真正審計,審計也是形式而已,這些支出最少有200萬左右是虛報、謊報’違法支出,非正常支出,在2015年底周永杰一次就報銷10萬多元費用,周永杰花2萬多元購置電腦一臺放在家里私用,三屯村3臺汽車每年的油費在15萬以上,修車費在10萬以上,這不是虛報、謊報嗎、這不算貪腐嗎、、、
7;他們為了拉攏賄賂村民代表和黨員,在2014年,2015年連續兩年在7月1日假借參觀學習的借口去興城,筆架山旅游,動用集體資金10多萬元【注租用多臺大客車費用和每個黨員村民代表每人發200元】
8;三年中實際賣出土地50多畝,每畝的出讓價格不超過10萬元,【注;鄰村何屯的山地出讓價格是每畝18萬。】其中賣給博大駕校23畝,每畝只是6萬7千賣掉。 9;騙取部分代表簽字以每畝8萬2千元的價格賣掉耕地110畝,這個價格是主任關忠信在代表會上公布說是大薛鄉黨委書記田東旭定的價,在500多名村民的聯名阻止下,他們不但不收斂,反而強行簽訂違法合同,收定金20萬,而且還附加一條更加大膽的違法條款,如果村民阻止賣地,那么就賠償對方違約金180多萬元,真是膽大包天,如果沒有上級政府的包庇袒護,他們敢有這么大的膽子嗎、此塊土地正在交易中。
9;低保問題;09年至2013年,三屯的低保始終就是個迷,周永杰在代表會上公布的是低保名單是42名,村民就低保問題反映到電臺陽關熱線,調查給出的是66人,村民反映有的人已經去世了,而且還享受低保,周永杰長時間掌控低保工作,是否存在優親厚友,弄虛作假,困難戶扶貧資金是否真正撥給困難戶了呢、請核實。
10;上級部門為抗旱撥給三屯村3臺柴油機水泵,4捆水管子,可是卻讓韓志兵,關忠信送給他的朋友張奎豐這是多大的膽子呀,他們不是為村民當家,是給村民敗家呀。
關忠信在2013年換屆選舉過程中公開賄選問題;吳寶柱持續3年舉報
我是錦州市太和區大薛鄉三屯村民吳寶柱,我在2013年11月就舉報關忠信2013年換屆公開賄選問題;持續舉報3年多,多次向太和區書記劉春成,區長,紀檢委書記,副區長,民政局局長等實名舉報關忠信賄選問題,他們相互推脫搪塞,根本就不管,更有甚者,我帶著村民劉鳳貴,李玉武,白兆力,張文杰,王香等證人到區紀檢劉書記辦公室舉報,可是,劉書記明確說紀委不管,還用了非常精準,精辟的比喻【老公公不管兒媳婦事】來推托搪塞
在2013年村委會換屆選舉中公開賄選,關忠信指使多人發錢買票,每張選票200元,賄選人數1000多人,區鄉政府根本就沒人管,而且區紀檢辦案人員說再有30人作證也不能定性賄選。 1;在我舉報之前也有韓治兵也帶多名證人到市區鄉等多個政府部門舉報關忠信賄選,然而大薛鄉領導不但不查,反而在韓治兵舉報期間任命韓治兵為三屯村黨委副書記為交換交換條件阻止了韓治兵繼續上訪舉報,實際是拿村民的利益作交換,【注;三屯村副書記的工資在5萬元左右,沒有公開】當我們問為什么不對韓治兵舉報不繼續調查,大薛鄉黨委書記田東旭說民不舉官不究。 2;證人;張文杰,殷宏革,殷靜革,張銀花,周勇樊,吳英杰,何玉杰,楊坡等人證實是關忠信親自發的錢買票,【注;何玉杰,楊坡在外地可以回來作證】 3;證人;劉鳳貴,白兆力,王香,李玉武,朱貴深,蘇曉明等證明關彩蓮發錢為關忠信買票,【關彩蓮是關忠信的二姐】 4;證人;李淑環,趙云平,趙寶華,李鳳芝是齊立冬發錢為關忠信買票 5;證人;楊玉梅證實是呂秀芝為關忠信發錢買票 6;證人;懂曉峰,王樹華,王文儒,朱寶林,趙貴芹,金會英,張金秋,周燕,劉瑞華,張大狀,徐志清,張樹蘭等人,都證實了吳寶柱和關忠信一起為關忠信發錢買票。 以上大量事實都證明了,關忠信親自或指使多人為自己發錢買票的賄選事實,無法抵賴,以上證人已經在公安機關做了完整筆錄。在我舉報之出太和區民政局的袁局長當著我們幾位村民的面就說按規定先拘留我半月,罰款5000元,這就是民政局局長的言論,太和區的調查組也進行了調查,他們的結論是這些證人的家屬做了旁證他們是夫妻關系,所以就不能認定賄選,那么,這30戶村民的證言就不具備法律效力了嗎,豈有此理,一派胡言,這不是明目張膽的包庇和袒護嗎、、、關忠信親自或指使多人為自己發錢買票,而且又有30戶村民作證,還不能定性賄選嗎
懇求中紀委督辦,不能讓太和紀檢再敷衍搪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