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燒雜草以增加土壤肥力是農民備耕整地時的一貫做法,但用火需謹慎,稍有大意就會釀成苦果。近日,黃某因犯失火罪,被靖西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2016年3月13日,家住靖西市地州鎮的黃某在本村山上整理田地,準備種植水果。將之前在田地割下的雜草點燃,不料當天天氣干燥,火越過防火線向山上蔓延,造成森林火災,大面積灌木林被焚毀。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由于過失引起森林火災,過火有林面積322畝,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鑒于被告人黃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的行為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