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紀委通報了七起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其中宿州市埇橋區蘄縣鎮白安村村委會主任王西軍存在填寫脫貧調查表“造假”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此外,安徽還查處了一些對貧困戶識別不精準、工作失職的問題。(中國新聞網)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嚴肅查處假脫貧、“被脫貧”、數字脫貧,確保脫貧得到群眾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在這種局勢下,大部分地區都真抓實干,真扶貧、扶真貧,但也有某些地區為彰顯政績而虛報數據——數字、文字材料上都顯示人民安居樂業,實現了共同富裕,但真實情況卻大不相同。
脫貧攻堅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人民福祉,責任重大,意義非凡。隨著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節點不斷迫近,脫貧攻堅工作進入了攻堅拔寨的沖刺期。“替群眾脫貧”這種情況如果不及時遏制,不僅會直接影響貧困地區的發展能力,更會損害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筆者認為,脫貧不能成為“替群眾脫貧”。去年,中辦、國辦就印發了《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和《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辦法》。在脫貧的認定過程中,相關部門必須以脫貧實效為依據,以群眾認可為標準,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標準和程序,對貧困縣、貧困戶的退出,進行考核。同時,基層領導干部作為脫貧攻堅直接責任人,必須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不能將此工作定性為新的政績工程,搞一些短平快的扶貧,而是要貧困人口地區真正得到了改善,真正脫貧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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