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省紀委通報了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2016年6月初,洛陽市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曙光向組織報備擬設宴8桌操辦女兒婚宴,之后實際共設宴21桌,并邀請27名管理服務對象參加,違規收受禮金7400元。調查期間,趙曙光主動將違規收受禮金上交廉政賬戶。2017年6月,洛陽市紀委給予趙曙光黨內警告處分。
信陽市水利局原總工程師、副局長楊天喜和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徐鋒在2013年7月時違規公款旅游。2017年6月,信陽市紀委分別給予楊天喜、徐鋒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賠旅游費用。
新鄉市牧野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邵秋柱,在2012年7月時任花園辦事處黨工委書記時,以轄區內某小區項目拆遷需要協調配合為由,借了開發商一輛小汽車使用,并將車輛維修及燃油費在花園辦事處報銷。2013年國慶節期間,邵秋柱將該車送至其子使用,直至2016年9月才將該車歸還企業。2017年6月,新鄉市紀委給予邵秋柱黨內警告處分。
開封市文化旅游學校原校長王豪義于2013年、2014年、2015年春節前,接受一家與該校有校企合作關系的公司股東盧某所送超市購物卡累計5000元。2013年至2014年,王豪義先后3次接受該公司另一股東李某某邀請去風景區等地旅游,花費近3000元。2017年6月,開封市紀委給予王豪義黨內警告處分,并收繳違紀所得。
省紀委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繼續緊盯節日假期,守住節點、寸步不讓,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對2016年1月1日以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不論職務高低,原則上都要點名道姓通報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