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長鶯飛二月天,拂堤楊柳醉春煙。”春風拂來,又到了放風箏的最佳時節,放風箏便成了一些大人和孩子最喜愛的戶外運動。但放風箏也要注意一些場合,盡量選擇公園等空曠的地方并注意來往行人,以免劃傷,同時絕不能在高壓線和火車道旁等地方放風箏。尤其不能在鐵道兩邊放風箏,因為鐵路線上不僅有高速運行的火車,也有27.5kv高電壓的輸電線路,在這樣的環境下放飛,一方面交通安全無法保障;另一方面風箏線搭接在鐵路電網上更會造成電流強電擊人身傷亡事故,何其危險!
近期,臨西蘭山區兩名兒童在兗石鐵路旁邊放風箏,因風箏搭掛到了鐵路高壓接觸網上,險些導致接觸網斷電燒損,危及鐵路運行安全,鐵路民警對兩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家人嚴加管教。
近年來,由于放風箏引發的事故不在少數,據電力系統調查,我國每年因放風箏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就多達百起,因放風箏而造成人觸電傷亡和重大社會經濟危害的事件也屢見不鮮,究其原因,主要是安全意識不高,忽視危險點,對電力設施安全距離了解不夠。
別看一只小小的風箏,對鐵路接觸網和火車來說,足以對高壓線網設備及相關配件構成威脅,甚至可能引發重大事故,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鐵路部門介紹,動車組列車運行以電力為動力,而鐵路沿線的高壓接觸網就是為動車提供動能的重要來源。接觸網一旦遭飄浮物體碰觸,會自動跳閘,影響列車正常運行。無論是放風箏,還是燃放孔明燈,都應遠離鐵路沿線。根據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的范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如違反上述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鐵路運輸安全,其實并不只是鐵路的事而已,而是社會各界都應該參與其中的。鐵路為了人民的安全應該做好防范措施,更要做好宣傳。在學校教育方面,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習、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在鐵路部門自身,加強技術,穩固運輸安全,向各界宣傳鐵路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家庭教育方面,家長應該以身作則,對孩子進行安全意識這方面的引導和樹立良好榜樣等等。維護鐵路運輸安全,人人有責。
安全無小事,無論何時何地,別因貪圖一時享樂而釀成追悔莫及的大錯,人生只有一次,理應當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