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定陶縣政法委原書記、定陶縣原副縣長、定陶縣原政協副主席、東明縣原政協黨組成員盧慶林,借幫企業承攬工程、開發土地受賄190萬;不僅如此,他還利用職權通過他人給仨子女辦假身份證、偽造人事檔案,進而安排3人進了3家單位的“事業編”,3人在未實際工作的情況下,7年吃空餉共計28.7萬元。(3月21日,重慶晨報)
一翻開新聞,總會不經意間跳出某某領導干部又怎么怎么啦,要么貪腐受賄,要么公款吃喝,要么買官進爵,諸如此類的言語充斥著人們的神經,讓這個時代總感到一種不安。領導干部到底怎么啦,領導干部的領導干部又在干什么?我們總在捫心自問,到底是哪里出了問題,到底又該怎樣管理這個國家,人們不得不發出2思索。
領導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一刻不能松懈。沒有經過嚴格教育的領導干部,是不應該擔任黨和國家的重要職務,擔任黨和國家重要職務的領導干部必須服從于統一的管理。教育和學習能夠改造人的靈魂,能夠純潔人的思想,能夠將人內心的烏云一一驅散。但是,任何一個好人,任何一個有教養的人,在特殊的環境里都有可能改變,這就要求我們的各級各類部門要制定科學的管理制度,要有堅決的執行力度,要有不怕得罪人的膽識與氣魄。只有這樣,我們的隊伍才可能具有擔當大任的勇氣,才可能在困難面前戰勝困難,再曲折面前挺直腰桿。
領導干部的選拔一定要公平公正。任人唯賢是中華民族選賢用能的最佳方式,也是一個又一個清明政治的絕佳體現。當我們把好了用人關,在領導干部的選拔任命上真正做到了唯才德是舉,我們的干部隊伍就會更加具有戰斗力和生命力,我們的干部隊伍才不至于時常出現一些害群之馬,更不至于出現一波又一波中飽私囊的蛀蟲。人才的選用要公開化,透明化,不要因為某種私利,將人才的選拔局限在狹小的范圍之內,這樣給人的感覺是為自己或自己的人在作盤算。
總之,領導干部應該有一個公開的身份,那就是“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