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政府出臺了《關于深入推進政府系統重點領域廉政建設的意見》,從進一步治理“小金庫”,規范津貼補貼,防范違規兼職取酬,優化投資項目審批等方面提出16條具體意見。意見明確,嚴禁領導干部違規在社會組織兼職。其中,現職領導干部不得在行業協會商會、工商經濟類的聯合性社會團體、境外或境外資助的社會團體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兼職。退(離)休領導干部不得在境外或境外資助的社會團體兼職,退休后三年內一般不得到行業協會商會兼職。非專業出身的現職領導干部一般不得在文藝類社會組織兼職。
在當前的社會形勢下,干部對自身行為的約束需要通過嚴格的紀律和制度來進行規范。該項《意見》出臺的意義重大,對于干部的社會兼職問題清晰地定下了底線,對廉政建設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習總書記多次強調“千萬不要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既然擔任了公職,就應該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治覺悟。如果一名干部兼任了社會組織的職務,那必定將會面臨這項職務所產生薪酬的誘惑,并進一步難免運用手中的權利為這個社會職務而“服務”,這既違反了黨紀,更與全心全意為人民的宗旨相悖。該項《意見》的出臺,其實也是對廣大領導干部的一種提醒,一種保護。
現我國正處在脫貧攻堅,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全體干部的責任十分重大,各個崗位的干部們每天都需要面對各種復雜的任務,這個時候更需要一心一意地投入到工作中,工作的質量和成效才能得以保障。如果干部身兼社會組織的職務,那不免不務正業,這是對黨和人民群眾的事業“拖后腿”,對本職工作的不尊重。每一個干部走到在這個大舞臺上就應該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一心一意地釋放出自己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