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午和(南京)塑業有限公司、江蘇善俊清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與執行人員打游擊、玩失蹤、暴力抗拒執行,致使案件無法順利進行。
2017年3月21日,來安縣人民法院抽調執行人員、司法警察20余人,并和滁州中院兩級聯動,結合連云港當地法院三方共出動干警50余人,成立由筆錄組、外圍警戒組、清點組及攝像組組成的專項執行組,驅車近400公里對執行難果斷亮劍。
3月22日清晨6時許,隨著一聲令下,執行法警迅速控制了江蘇善俊清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外圍及大門,在經亮明證件、告知情況、出示法律判決后,我院執行人員進行清點貨品,該廠員工以帶走貨品后無法保證發放工資為由,惡意阻攔、暴力抗法,經近四個小時的疏導溝通,執行法官對該廠內的貨品進行了有序清點,并將貨品搬運到指定地點稱重復核,經過一天的清理,將被執行人的近300萬貨品成功交付申請執行人,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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