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辛苦你們了,這錢十多年了,今天終于兌現了!”近日,永善法院執結一起十年前的民間借貸糾紛,受到七旬老人肯定。
十多年前,因急用錢,胡某向張某借款5000元,多年未還,張某訴至法院,經兩級法院審理,判決胡某償還張某借款9500元。
履行期限屆滿,胡某未履行給付義務,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受理后,因胡某外出務工,沒有音訊,也未查控到有可供執行財產,經張某同意,該案終結了執行程序。很快,十年過去了。
“法官,我的案件請你們幫我再次執行哈!”張某向執行干警陳述,胡某回來了,還購買了農用車,為村民承運貨物,并在家建新房。
執行干警立即出動,驅車6小時,到胡某住處,找到胡某夫婦,責令胡某給付案款。
一開始,胡某夫婦帶著抵觸情緒,以各種理由拒不給付。經過執行干警向張某釋明法律后果后,胡某主動向親友借款,五小時后,胡某將案款交到張某手中。
案款兌現后,張某激動不已,拉著法官的手,不停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