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敦化法院集中審結了7起刑事案件,全部用時不到一個半小時,7名被告人當庭認罪,均表示“不上訴”,這得益于該院今年2月份正式實施的刑事案件繁簡分流辦案模式。法官白明彬介紹說,在短時間內快速審結多起案件,這在以前是不能實現的,“快審”壓縮了時間,但決不會減少程序和權利。
優化審判資源,簡案快審、難案精審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快速發展,法院收案量大幅提高,刑事案件特別是輕微刑事案件數量顯著增加,呈現出“爆發式”增長。因此,根據案件性質,認真做好繁簡分流,提高對事實清楚、被告人認罪認罰案件的審理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資源就成為了刑事審判的“加速器”。年初以來,敦化法院積極探索實施“時效快、質量高、效果好”的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審理模式,依托數據平臺綜合分析近幾年刑事案件特點,確立了“1+1”(1名獨任法官+1名書記員)的刑事簡易案件“快審”審理團隊,起到了“1+1>2”的良好效果。刑事審判庭其余人員則集中精力審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力爭把每一件“難案”都辦成鐵案、精品案。
嚴格適用程序,依法保障被告人權利
對于“快審”簡易程序案件,自受理伊始至審理結束,承辦法官在各個環節及時向被告人講明相關權利義務,更多地了解被告人心理變化。在適用“快審”程序的案件中,承辦法官發現由于被告人羈押時間短,對于自己的過錯有明顯的內疚、悔過心理,及時組織開庭有助于被告人更進一步的認識到所做行為的社會危害,有利于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部分案件的被害人在得到賠償后又及時出具了諒解書,對于被告人減輕量刑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對于“難案”,更加注重“專業化”和“庭審實質化”,對庭前會議、證人出庭、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等進一步進行完善,充分保障被告人享有的各項權利。
創新工作方式,提高審判執行效率
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后,由1名法官專司審理簡易案件,受案數量大幅上升,針對這種情況,“快審”團隊創新式的設計了文書自動化生成表格。該表格具有兩大功能,一是在輸入被告人基本信息后,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移送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一次生成;二是輸入刑期后,被告人服刑的起始日期與截止日期自動顯示,從而大幅度提高了案件的事務性工作效率。對于適用緩刑等非監禁刑的被告人,敦化法院經與轄區司法行政機關溝通后,建立了被告人直接到社區矯正機構報到的快速通道,判決生效后由專人將被告人和執行手續移送至司法行政機關,完成社區矯正相關程序的辦理,確保審判與執行環節無縫銜接。
截至目前,敦化法院刑事案件“快審”簡易程序適用率達到100%,自年初實施以來共受理案件63件,全部審結,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9.43%,當庭宣判率100%,被告人上訴率、檢察機關抗訴率均為0,平均審理期限僅為4.39天。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做到“簡案快辦、繁案精辦”,既保證了審判工作效率的提高,也保證了審判工作的公正。案件有效分流,起到了良好的效果,1名法官辦結了全院近6成的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繁簡分流還有效減少了被告人審前羈押,對被告人從快處理、從寬量刑,更好地發揮社區矯正功能,促使罪犯改造和回歸社會,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敦化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王勇表示,“簡案”指定專人審理,分流出一大部分案件,減輕了其余刑事法官的壓力,法官更多地精力都集中在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審理上,審理力度進一步加大,也更加專業化,裁判文書的寫作質量明顯提高,刑事案件實施“繁簡分流”以來,“難案”未出現發回、改判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