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使用現金加油環節跑冒滴漏而推行的公務加油卡,卻被一些人用來為私車加油;壓縮經費而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卻有一些人以因公租車名義公款報銷私車加油費用;保障公務出行而實行的“車補”政策,在執行中變了味,有的干部領著公務交通補貼,卻違規乘坐公車、額外報銷相關費用……(《中國紀檢監察報》,6月19日)
“公車到底姓什么?”,一個看似顯而易見實則“高深莫測”的問題不知難倒了多少黨員干部。有多少黨員干部就是因為分不清“公與私”的界限,才一步一步走向墮落的深淵,并最終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全面推進從嚴治黨、正風反腐力度不斷加大的態勢下,明目張膽違規使用公車的現象得到了有效地遏制,但是變樣的“花式違規”卻層出不窮。有的是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為私車加油,有的是以因公租車的名義公款報銷私車加油費,有的是拿著車補卻違規使用、乘坐公車,更有甚者竟然還將公務用車上的ETC卡私自綁在自己的私車上并以此來為自己的過路費買單……
根據有關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4月底,全國共查處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72起,處理黨員、干部2803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571人,3項數據均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9大類型中排第3位。層出不窮的“花式違規”,不僅“養肥了”一群蛀蟲,更帶壞了黨內政治風氣,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形象,比起明目張膽的貪腐更讓人可恨。
違規使用公車案件的頻發,一方面是一些黨員干部思想不堅定,黨紀國法觀念淡薄,另一方面是相應的監督管理不夠到位,為不法分子違法亂紀制造了機會。
要治理“車輪上的歪風”,首先應加強黨員干部的思想教育,強化法紀觀念,從思想根源上對“公與私”有一個更為明確的分辨;其次是完善制度,加強對公車使用的管理,建立監督體制,對違規使用公車要發現一起嚴懲一起;最后是強化問責機制,對于私車公養問題不僅要嚴肅處理當事人,還要對負責管理公車的責任人以及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嚴肅問責。
無論是明目張膽的違紀違法,還是披著隱身外衣的“花式違規”,都逃不掉黨紀國法的嚴厲懲罰,黨員干部當堅定思想,敬畏法紀,明白“欲”不設防終成“獄”的道理。